解析:
对于破产清算中的债权申报事宜,通常情况下并不受到诉讼时效的严格限制。在进行破产清算过程中,只要债权人能够在法律规定的申报期限之内按时完成债权申报工作,那么其所申报的债权通常都会得到审查与确认。
然而,若债权人在破产清算程序已经终结之后才提出债权主张,则可能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