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子女抚养费用的分配通常需要全面考虑到孩子们的日常需求、父母亲各自的经济承担能力以及所在地域的普遍生活水平等因素。若父母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便可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支付。
然而,若需同时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则抚养费用的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得超出每月总收入的50%。倘若父母并无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就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来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