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离婚后的抚养费用的核算往往会全面周详地综合考量到未成年子女的实质性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诸多重要的因素。若是存在固定的工作收入,那么抚养费用通常是可以按照其每月总资金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支付的。
然而,当父母需承担两个或更多个子女的抚养费用时,其比例则可适度提高,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无固定的工作收入,那么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便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所述的比例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