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司履行解除劳动合同之职责时,程序中通常要求提供清晰的书面通告,详细解释解雇员工的原委及行为准则的支撑依据,并将其送至相关员工手中。此类情况下的必要条件主要涵盖了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因严重渎职行为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因触犯法律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方面。然而,当公司提出上述条件时,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予以支持。举例来说,若涉及到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公司需提供明确且已为员工所知悉的规章制度,同时还须提交员工违规事项的确切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