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调解书与判决书之间最为显著的差异在于它们生成的基本理念及所呈现出的决策力度均有所不同。调解书往往以双方当事人共同自愿协商而达成的协议为基础;
然而,判决书的裁定却是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所作出的具有强制性的决定。尽管在法律效力方面,二者具有同等的地位,但调解书更加重视双方的共识,能够更为迅速地化解纷争,缓和紧张关系;相比之下,判决书则更加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