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书调解书之间有哪些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6-16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1、性质不同。2、参加的主体不同。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3、效力不同。
和解书调解书之间有哪些区别

一、和解书与调解书的区别

1、和解协议: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概念: “和解,是指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就实体权利的处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和解分为诉讼外的和解与诉讼中的和解。诉讼和解,是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进行自行协商,达成协议。

性质:实质上是契约,所以对纠纷主体双方具有契约上的约束力

结果: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束诉讼程序

与调解协议的区别:行为主体不同:和解协议是当事人自己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调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第三人主持下达成协议。

相同点:靠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的执行根据;

调解协议经过特定程序转化为特定的法律文书――调解书,从而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既判力、形成力或执行力。

2、调解书:

性质: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是对调解协议的确认,是调解结案的法定程序,与判决具有相同性质。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仲裁法》第51条的规定,仲裁庭依照基本合法原则、基本自由与公平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根据该调解协议制成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则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执行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3、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

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自行协商,就案件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并共同向法院陈述协议的内容,要求结束诉讼从而终结诉讼的制度。

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

(1)性质不同。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应当注意的是,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二者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根据《民事调解规定》,二者的联系表现为以下两点:第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第二,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二、什么是和解书

民事案件经法院受理后至尚未判决前,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可以向法院递交和解协议书,该协议书经法院认可,即可结案。

三、和解书的结构

(1)和解协议书递交法院的名称;

(2)案由;

(3)和解协商过程;

(4)具体协议内容;

(5)请求法院认可;

(6)双方当事人及调解人签字盖章,具明日期;

(7)注明协议书副本份数及执行人

综上所述,和解书与调解书虽然都是在进入诉讼的程序前所达成的,但是也是有着区别的。和解书与调解书在兴致参加的主体以及效率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一般来说,和解书是当事人双方的行为达成的协议。并且这两者达成的和解,法院不具有执行性:调解是由法院参加的并且其效力具有执行力。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6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和解书调解书之间有哪些区别
一键咨询
  • 132****54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6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3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8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3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0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调解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调解书与判决书制作的内容格式不同。调解书比较简单清晰,而判决书可能内容比较的复杂。调解书与判决书体现的意志不同,调解书是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对之间的纠纷自愿达成协议.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法院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法院的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在于他们解决的纠纷不是一种类型,所体现的意志也各不相同。还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调解书和判决书不可以看做是同一个东西,有很大区别。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收到法院离婚调解书后,再复婚,再离婚后之前的这调解书还有效益吗
[律师回复] 如果你们的调解不只是这一次的话:如果他签收比你晚、主持调解,他也可能说这是笔误、或是避免违反审理期限的规定、“法官拿此份日期提前的“伪文书”让我签字是否应该算为,已经告诉你了:此事对你没有什么影响,应该付法律责任:1。你签字的东西上的签字日期就是调解书生效日期,判决书中是笔误法律规定是允许更改的、“是不是说10月9日至16日我与他就没有婚姻关系存续了呢、也可以在庭下,更何况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和打官司呢,就更没有错误了:

1)调解书上的制作时间肯定会早于当事人签收的时间章是真的我该怎么办,调解书的生效时间就是10月16日:可能是为了追求结案效率。

3)如果调解书上显示制作时间是10月8日,你应该能明白打官司有多难受,所以,就要从他签收的时间开始调解书才生效1:你可以告他重婚,可以在庭上:不是,调解书是10月9日制作。2,只有从10月16日起你们的夫妻关系才合法解除、“离婚调解书生效日期问题”。

2)即使是错了。补充,但你合法离婚的时间从何时起算还要看对方诉签收时间。2,如果双方签收的时间不一致,再说,至于日期提前:但总要给你一个让你签字的东西吧(一般应是送达回执)、至于此中“蹊跷”,从这点上你挑不出什么毛病、你们的婚姻关系才解除;如果你们不是只调解了这一次,则以最后一方签收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3)怎么办、内容一”,就更没有什么说词了,他给你更改一下也就行了,经过这一场,没有让你签字证明你已经收到离婚调解书的东西,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伪文书””还没到那么严重、签收日期在文书上没有任何显示、而是10月16日之前就有过调解。(
2)调解书的生效日期为双方当事人都签收的时间。4、也不假。只要你签字的日期是10月16日就行了,16日之前如果他与她人又领结婚证,但签收却是10月16日、生效也是10月16日,没有明显不当:如果你们是双方当庭签收的。3:法官完全可以说调解书制作的时间与签收的时间可以不一致:(
1)罪,可能会将调解书制作时间提前几天,无法结案的,还是不要理它了吧。因为你很难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的主要区别在于形成方式和送达、生效程序。调解书基于双方自愿达成共识,而判决书由法院依法判决。送达时,判决书可采用多种方式确保送达,调解书被拒绝则视为调解失败。生效方面,一审离婚判决书需经法律送达期后生效,二审判决书送达即生效;而调解书经双方签名确认后,即具强制执行力。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一个交通事故在交警大队调解成功后,交警大队应该在之后多少时间出交通事故调解书通事故调解书?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有关人员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进行公平协商,以解决赔偿争议的活动。调解达成之后,双方会签订调解协议。
那么调解书有什么法律效力呢?
1、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
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从性质上说,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效力。同时,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因此,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当事人有法定的正当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从而强化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意识,维护调解协议书的严肃性。
2、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调解协议书是人民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所以作为人民裁判的依据。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的主要区别在于形成方式和送达、生效程序。调解书基于双方自愿达成共识,而判决书由法院依法判决。送达时,判决书可采用多种方式确保送达,调解书被拒绝则视为调解失败。生效方面,一审离婚判决书需经法律送达期后生效,二审判决书送达即生效;而调解书经双方签名确认后,即具强制执行力。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法院调解书丢了怎么办,调解书的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法院调解书丢了怎么办,调解书的效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调解书丢了怎么办,调解书的效力
拿身份证到做出判决的调取原调解书档案,复印调解书由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调解书是指人民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调解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该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生效的调解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一)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
人民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原先争议的法律关系演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这是调解书在实体法上的效力。
(二)结束诉讼的效力
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在人民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人民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则是在法律上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确认。因此,人民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再行,这是调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调解书和特定的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其法律效力同生效判决书一样,当事人即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如对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有异议,也不能提起上诉。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并在调解书送达前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前,还允许双方当事人反悔。所以对生效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在法律上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
(三)强制执行的效力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于是就发生强制执行问题。依照法律规定,若调解书有给付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又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76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法院调解书丢了如何办,调解书的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调解书丢了怎么办,调解书的效力
拿身份证到做出判决的调取原调解书档案,复印调解书由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调解书是指人民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调解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该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生效的调解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一)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
人民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原先争议的法律关系演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这是调解书在实体法上的效力。
(二)结束诉讼的效力
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在人民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人民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则是在法律上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确认。因此,人民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再行,这是调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调解书和特定的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其法律效力同生效判决书一样,当事人即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如对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有异议,也不能提起上诉。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并在调解书送达前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前,还允许双方当事人反悔。所以对生效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在法律上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
(三)强制执行的效力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于是就发生强制执行问题。依照法律规定,若调解书有给付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又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交警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交警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恰当选择调解方式,首先要了解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与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两种调解途径有什么区别。在交通事故处理实践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这两种调解途径是有较大区别的。一是主持部门不同,公安机关调解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案人员来主持;民事诉讼则是由人民的法官来主持;二是调解的程序不同,诉讼调解已进人了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产生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则是依当事人申请而进行的行政活动,是交通事故处理行政程序的一个步骤;三是法律效力不同,经过公安机关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的,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是司法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四是经历的时间不同,公安机关调解程序简单,效率高,一般情况下,自提出申请后10日内就能够完成调解,由于目前没有专门的交通法庭,所以通过民事诉诉时间要远远大于公安机关调解时间,当事人应做好充分的时间准备;五是当事人解决纠纷花费的成本不同;六是救济渠道不同,先经过公安机关调解,如果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不履行的仍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如果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可以通过判决或强制执行的方式解决争议,当然当事人也可以进行上诉。
法院调解书丢了要怎样办,调解书的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法院调解书丢了要怎样办,调解书的效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调解书丢了怎么办,调解书的效力
拿身份证到做出判决的调取原调解书档案,复印调解书由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调解书是指人民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调解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该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生效的调解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一)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
人民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原先争议的法律关系演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这是调解书在实体法上的效力。
(二)结束诉讼的效力
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在人民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人民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则是在法律上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确认。因此,人民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再行,这是调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调解书和特定的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其法律效力同生效判决书一样,当事人即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如对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有异议,也不能提起上诉。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并在调解书送达前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前,还允许双方当事人反悔。所以对生效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在法律上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
(三)强制执行的效力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于是就发生强制执行问题。依照法律规定,若调解书有给付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又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判决书和调解书的区别是什么?
判决书和调解书的区别是:适用条件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文书内容不同、发生时间不同等,对于判决书是属于司法机关在对有关案件进行调查后的判决情况,而对于调解书则是属于双方协商的情况。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与诉讼外的调解相比较,调解有这样的一些特点:
1、调解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因此,当事人在此过程人所进行的行为,属诉讼行为,对当事人产生诉讼上的约束力;诉讼外的调解发生在诉讼之外,当事人的行为无诉讼上的意义。
2、调解是在人民的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的。人民进行该活动,依据的是其审判职权,所进行的活动属于审判活动,具有审判上的意义,具有司法的性质;后者的主持者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的官员、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所进行的活动不具有审判性,不具有司法的性质。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调解规定》),在诉讼中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3、调解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程序。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要遵循当事人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应当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进行,组织调解还需要有一定的程序;诉讼外的调解虽然也要求要当事人自愿和合法,但这对它们而言不是法律规定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和分清责任的问题上也不像调解那样严格,在程序上,诉讼外调解也不如调解规范。
4、调解如果成功,其所形成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了送达的调解书的,诉讼结束。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诉讼外的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拘束力外,其他机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拘束力,而只有一定的见证力,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就该争议问题向人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和解书调解书之间有哪些区别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