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现在说的这种情况就是,你要起诉一些违法事情的话,那需要找法院,而且要尽快。通常来说的话,法院在接受了你的案子之后,他们会在两个月之内搞定这件事,如果拖慢的话,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但是,如果这个案子有可能涉及到对别人剥夺生命权利的判决,或者是和另外一件案子有关的民事赔偿问题,还有就是有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那就得经过上级法院同意,才能再延期三个月来处理。不过,要是真的有什么特别的原因,还是需要继续延期的话,那就得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当一个法院的管辖权因为某种原因发生变化的时候,他们就要按照新的法院接到这个案子的那一天开始算审理期限。那检察院那边进行补侦的案子,等到他们把事情都弄完了然后转移给法院之后,法院又得重新开始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