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面对他人拖欠款项不予偿还之纠纷时,当事人可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维权诉讼:首要任务便是整理并撰写起诉状,详细罗列双方当事人的详实个人资料、明确提出的诉讼恳求以及支持该诉请的事实依据及理论依据等内容。随后,需积极筹备各类相关证据,例如借据、银行转账流水记录、在线聊天纪录等等能够有效证明借贷事宜真实发生的法定文件和证据材料。在准备充分之后,便可将上述起诉状与相关证据数据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处理。法院在收到案件后,将会指派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庭审会议。倘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出庭义务,法院得以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缺席审判。待判决结果落定且具备法律效力后,若被告仍然未能按照判决书所规定的期限履行还款责任,则原告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