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一般的家庭结构中,当父母决定分手之时,小于两周岁的儿童通常都由母亲享有监护与抚养的权利。但是,如果母亲在此期间患有长时间治疗不能根治的感染性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导致其子女与其共同居住不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话,那么,这个孩子就可以被父亲接纳并照顾。
此外,如果母亲在具备抚养能力的前提下却未能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父亲愿为子女提供安定的生活环境,那么这个孩子也可以跟随父亲生活。
最后,如果因为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例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使得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那么他们也可以选择跟随父亲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