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各承担一半事故责任的情形下,一般先由机动车一方的交强险于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那部分损失,双方按照各自百分之五十的比例予以分担,诸如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均各自承担一半。应当注意的是,若非机动车一方存在故意引发事故的情形,机动车一方能够减轻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