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离婚涉及两个孩子抚养权判决的情形下,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予以考量,这些因素涵盖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以及孩子的意愿等。若孩子尚处于哺乳期,按照惯例,抚养权一般会判给母亲;当孩子已具备一定的自主意识时,法院亦会将孩子的意愿纳入参考范围。倘若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差无几,那么法院有可能判决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总归而言,法院作出判决所遵循的原则乃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