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情况取决于不动产的具体情形。若该不动产为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于办理不动产证之际,通常需夫妻双方签字。
然而,若存在证据表明该不动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以个人钱款全款购置的房产,那么办理不动产证时或许无需另一方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