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如遇到拆迁家庭纠纷,各方当事人应遵循平等互惠之原则,在家庭成员间进行友好磋商与和解,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介入进行协调处理;
2.如经过协商未能达成和解共识,当事人可依据相关搬迁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中所载明的条款,将争议提交至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若仲裁结果仍不能令各方满意,则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3.此外,当事人亦可选择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救济途径。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