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地产事务纠纷的请求诉讼之法定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百八十八条对此项义务作出详细约定:赋予公民就其所面临的民事权益问题向国家法庭寻求及时保护的诉讼时限为三年。若相关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应根据该规定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