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产权纠纷的民事诉讼程序要求当事人携带身份证件、正式签署的房产合同以及相关房产证明文件,备妥必备的法律文书——起诉状,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申请。当法院审核后确认可以受理案件时,它会发出相关通知告知争议双方。收到通知后,各方当事人需要着手准备相关证据资料,等待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接下来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得到通知告知具体的开庭日期。在确定的开庭日期当天,相关当事人务必准时到达法院出庭参与诉讼过程,阐述各自观点并接受质询与辩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