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商品房预售阶段,开发商须在与购房者成功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依照相关规定分别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以及所在城市或县城的地方政府土地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的登记备案手续。此举旨在确保广大购房者能够依法享有对所购房产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