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必须要了解清楚所购买的房地产是否处于无法颁发产权证书或是目前还未获得产权证书的情况。倘若所选购的住宅物权性质是无法发放产权证书的,那么此类房屋将不会被视为法律认可的财产,从而也就无法顺利地实施户籍迁移手续,其主要原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证据去证实该房屋的所有归属权已经转移到购买者身上。
然而,若是由于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的办理手续尚在处理之中,导致暂时未能颁发产权证书,那么尽管此时没有产权证书,但只要持有相关的购房合同,仍然可以进行户籍迁移。具体而言,户籍迁移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如果已经在城市(包括城镇)购买了商品房并且已经完成了交付使用,而且当地公安机关也已经编制了房屋编码,同时,购买者已经开始实际入住,那么就具备了进行户籍迁移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