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面对强力拆迁行为时,企业应坚决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委托专业律师启动诉讼程序,向侵权方主张损失赔偿等多种方式。
2、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主体无法在预定的签约期内达成补偿协议,或者涉及的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身份不明晰,则房屋征收部门有责任上报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规及征收补偿方案,依法做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