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农村地区建设房屋过程中若出现邻里之间的纷争问题,可以寻求当地村委会的协助来进行适当的调解工作。
依据生产便利、生活舒适度、和谐共处以及公平公正的基本准则,妥善解决邻里之间的矛盾冲突。
如若经过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