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面临此类问题之际,需依据实际状况展开相应处理措施:倘若仅为常规性延迟交货现象,则购房者可向房地产开发商给予一定程度的理解宽容期,并在稍后的一段时间内耐心等候,以确保我们拥有充足的时间来完成对该房屋的全面检查工作;
然而,若此类延迟交货事件牵扯到异常因素,购房者便可行使其合法权益获得有效保障。在此之后,您需要采取如下行动步骤:
1.与开发商进行深度磋商;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相关问题;
3.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汇报相关事宜;
4.向法庭提起诉讼:在上述所有途径均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