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针对纷争的解决方式,我们首选以协商的形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至于协商无果时,我们可考虑采取仲裁的手段加以解决;
最后,倘若协商及仲裁均未能达成共同期待的结果,我们也不会失去希望,而是可转向法定诉讼程序请求作出权威性的裁决。协商的过程应当基于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之上,并坚持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仲裁在处理合同纠纷方面无疑是最常见且广泛应用的一种方法。
然而,倘若经由协商和仲裁后仍然未能取得期望中的成果,那么我们便有权把争议提请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法庭审判,从而实现最终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