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及房屋产权的纷争,您可以考虑运用以下四个步骤进行妥善处理:首要策略为自主协调与和解,在此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循公正、互惠共赢的基本原则,以便双方达成共识。
如若在自愿和解阶段无法实现统一意见且存在分歧,可尝试寻求第三者的积极干预及协助,以促使双方展开深入商讨并寻找解决之道。倘若各方仍无法就协商结果达成一致性意见,接下来应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相关条款,将争议提交至相应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若仲裁程序仍然无法化解矛盾,最终方可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切实保护个人或团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