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购买的精装修住宅出现质量问题时,您有权向开发企业进行维权申诉。可以要求开发企业进行及时、妥善的维修处理,以确保能够最终解决商品房存在的各种裂缝问题。若开发企业未能履行其义务进行适当的修复作业或者已达成协议却未能执行,那么您还可以选择寻求赔偿,甚至向开发企业提出退还房屋的请求。倘若协商无果,您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援助来共同解决相关问题。所谓的精装修住宅,即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房屋之时,房子已经完成了全面的装修工作,购房者只需要自行添置部分家具物品,即可实现拎包入住的需求,也被业界称之为“成品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