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宅基地买卖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第一,协商解决。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合乎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宅基地买卖争议双方均可协商并达成共识,以此来解决矛盾纷争;
第二,通过调解加以解决。由具有法定权力的第三方出面进行调解,促使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解纠纷,实现和解与和谐共处;
第三,借助仲裁制度予以处置。若协商或调解无果而终,争议双方皆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求公正评判;
最后,诉诸于司法程序。
根据具体的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