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地产抵押权产生的争议,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解决:
首先是通过友好协商,在双方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找到妥善的处理方案;
其次是通过仲裁程序来裁决,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房产抵押合同的具体条款规定来实施;
最后就是由双方共同选择或由法律机构强制实施的司法诉讼途径。在当事人具备私下商量解决能力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用此方法。
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按照房产抵押合同中的约定,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旦人民法院作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当事人就不能再以同样的理由和事实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