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是所购置的精装修住宅具有严重的质量问题,那么您完全有权利向开发企业提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
首先,务必要敦促开发企业积极地对现有问题实施彻底而有效的修补措施,以便从根本上治理商品房中的裂缝问题。倘若开发企业未能尽职尽责完成维修任务且拒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那么您大可考虑要求他们退还购买的原房子。无论双方在此过程中是否能够在谈判桌前达成共识,您都可以选择寻求法律援助并进行诉讼,以此来合力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所谓精装修住宅,亦称之为“成品房”,它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交付之际就已完成了全面的室内装修工程,只需业主自行添置必需的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后即可随时入住的物业类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