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已经完成备案的房产项目出现烂尾状况,当地政府会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妥善处置。对于尚未竣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现烂尾状态的楼盘,购买该住宅的消费者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的相关权益应在主张工程款项债权之前得到充分保障,这是因为相较之下,工程款项债权先是优先于建设工程典质权,因此从整体法律框架来看,消费者所拥有的房屋购买权理应赋予更高的优先级,其权益应得到政府部门的妥善处理和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