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是可以改名字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相关程序。具体如下:
1. 对于未成年子女:
? 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变更姓名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比如,父母离婚后,母亲想给孩子改名字,必须要取得父亲的同意。
? 考虑子女的年龄:如果孩子已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孩子已经满18岁,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无需父母同意。
2. 对于成年子女:成年人有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可自行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在办理改名手续时,一般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