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遭遇房地产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困境时,购房者有权采取发送催告通知的措施加以警示。这份催告通知应当详细列明要求开发商迅速履行交房义务以及对于逾期交付所带来的损失予以相应赔偿等方面的内容。若经过连续三个月的催告之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如期交房并且又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说明,那么购房者此时便可依法终止该项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向开发商索回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及其对应的利息,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关于具体的操作流程,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或者相关权威机构的指导和帮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