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带有相关部门印章的申请书;2.详细且规范的房屋交易合同;3.由预售合同双方签署的有关房号、实际测量面积以及房价结算事宜的确认文件;4.包含测绘图表、房屋登记表格以及分户平面图等在内的两套相关图纸;5.专项维修基金专门收款收据;6.契税已缴清或有所减免的相应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需复印并与原件进行核实);8.若房屋为共同所有,则需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出具的提前偿还贷款证明。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