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篇章中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盗窃犯罪的行为实施者应为个人。此外,并未涉及到组织、机构等团体作为此类犯罪主体的相关事宜。因此,在现有法规框架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盗窃罪并不存在以单位为主体的犯罪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