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单位构成犯罪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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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的行为主体不仅包括个人,还包含法人或者社会团体等单位组织。若单位以其自身名义实施盗窃类违法活动,并且其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符合法律条文的认定标准,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单位就可能会面临盗窃罪名的指控与诉讼。据此可知,盗窃罪确实属于既可以对个人,又可以对单位等组织做出评价的犯罪类型之一。
盗窃罪单位构成犯罪

一、盗窃罪单位构成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的行为主体不仅包括个人,还包含法人或者社会团体等单位组织。

若单位以其自身名义实施盗窃类违法活动,并且其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符合法律条文的认定标准,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单位就可能会面临盗窃罪名的指控与诉讼

据此可知,盗窃罪确实属于既可以对个人,又可以对单位等组织做出评价的犯罪类型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单位怎么处理

在此案中,对于涉事的管理层及其他主要责任人,应依循法律程序对其提出批捕申请,并以盗窃罪名进行公诉。在盗窃行为当中,如果涉及到金额庞大或发生次数较多、入室行窃、携带危险工具行窃以及扒窃等行为,将面临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要被判处罚金的严重后果。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的行为主体不仅包括个人,还包含法人或者社会团体等单位组织。

若单位以其自身名义实施盗窃类违法活动,并且其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符合法律条文的认定标准,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单位就可能会面临盗窃罪名的指控与诉讼。

据此可知,盗窃罪确实属于既可以对个人,又可以对单位等组织做出评价的犯罪类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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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并不是行为人遗忘了东西,该被遗忘的东西就成为了遗忘物。遗忘分为长时间遗忘和短期性遗忘,暂时性的遗忘,若时间短,距离近,人和物的距离较近,此时别人拿走遗忘的东西则仍然属于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虽然盗窃罪和侵占罪同属侵财型犯罪,行为人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采取的犯罪手段均可用秘密的方式,侵害的对象是本人无所有权的公私财物。但两罪犯罪故意产生的状态截然不同,侵占罪中行为人的犯意是产生在已合法持有他人财产的状态下,其目的是将已合法持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而盗窃罪中行为人犯罪故意产生时该财产还处于他人的有效控制下,其目的是要通过秘密的手段将他人有效控制的财产据为己有。 可见,侵占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人将处于自身控制之下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拒不退还所有人。而盗窃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人在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也即侵占罪与盗窃罪的本质区别在于持有人是将他人财物“变合法持有为非法所有”。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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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主体都有哪些 单位能否构成盗窃罪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获取财产归单位所有,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主要的直接责任人员按盗窃罪依法批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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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刚学律师专业的学生,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盗窃罪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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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
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
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引者注)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这里所谓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就是指依照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2)在少数情况下,判处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例如个人犯受贿罪的,最重可以判处死刑,但根据刑法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在单位犯受贿罪的情况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的刑罚远轻于个人犯受贿罪的情况。
二、单位犯罪的单罚制
刑法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即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例如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但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
三、单位犯罪的处罚适用
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在多数情况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少数情况下,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如何认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呢?对此,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受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对于司法机关在审理单位犯罪案件中正确地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在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中,还存在一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的问题。在一个单位犯罪案件中,如果同时存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在一般情况下前者比后者的作用大,前者可以认定为主犯,后者可以认定为从犯。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是当然的主犯与从犯关系。有时不同职责的人对单位犯罪负有不同的责任,如果一定要区分主犯与从犯,则显得十分勉强。对这种情况,2000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规定:“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予区分。当然,如果主从关系明显的,仍应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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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犯罪构成
[律师回复] 一、盗窃罪是结果犯吗 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由此可见,盗窃犯罪应该是属于结果犯。通常情况下只要求出现了法定的结果,即非法占有了他人的财物,此时就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以盗窃罪论处: (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3)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 (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上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6)盗用他人或单位电话打境外色情电话,构成犯罪的。 (7)盗窃假币、毒品等违禁品的。 (8)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 (9)非邮政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并从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 (10)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 (11)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 (12)盗窃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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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盗窃什么情况下成立盗窃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单位组织、指使盗窃,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本解释有关规定的,以盗窃罪追究组织者、指使者、直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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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有一个问题一直不明白,相信万能的大家应该会懂得吧,我想问下关于盗窃罪有单位犯罪吗
[律师回复] 对于“盗窃罪有单位犯罪吗”回答如下
盗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①盗窃罪在司法实践中非常常见的罪名其发案率一直居高不下,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是非常大的。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许多单位实施的盗窃行为。但是我国现行刑法并未将其认定为犯罪。我国刑法总则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单位实施的盗窃行为能否认定为犯罪关键看刑法分则的规定,但我国刑法分则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中并未规定单位主体也能构成。因此,依照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对单位实施的盗窃行为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既然我国刑法典中没有规定单位盗窃,那么现实中的单位实施的盗窃行为如何处罚呢。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早在1996年就做出了《关于单位盗窃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获取财物归单位所有,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盗窃罪依法批捕、起诉”。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实施的盗窃是以自然人盗窃处理的,并未适用单位犯罪制度。
盗窃罪中,盗窃的遗忘物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并不是行为人遗忘了东西,该被遗忘的东西就成为了遗忘物。遗忘分为长时间遗忘和短期性遗忘,暂时性的遗忘,若时间短,距离近,人和物的距离较近,此时别人拿走遗忘的东西则仍然属于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虽然盗窃罪和侵占罪同属侵财型犯罪,行为人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采取的犯罪手段均可用秘密的方式,侵害的对象是本人无所有权的公私财物。但两罪犯罪故意产生的状态截然不同,侵占罪中行为人的犯意是产生在已合法持有他人财产的状态下,其目的是将已合法持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而盗窃罪中行为人犯罪故意产生时该财产还处于他人的有效控制下,其目的是要通过秘密的手段将他人有效控制的财产据为己有。 可见,侵占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人将处于自身控制之下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拒不退还所有人。而盗窃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人在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也即侵占罪与盗窃罪的本质区别在于持有人是将他人财物“变合法持有为非法所有”。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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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有没有单位犯罪?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盗窃罪的主体必须追究到个人,然后再按照上面所说的盗窃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定罪。希望大家在遇到盗窃时不要慌张,首先保护好自己的人生安全再视情况来定处理办法。不存在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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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盗窃,盗窃单位的煤,价值36580,单位谅解书出了,煤款我们给单位赔偿了!他把赃款也退赔了!他是主犯,他能判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盗窃数额较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人基本量刑一样的。具体量刑看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3.8)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家人的钱会构成犯罪吗盗窃多少金额能构成
[律师回复] 盗窃家人的钱会构成犯罪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确有必要,要从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主观恶性以及亲属的态度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其中,家庭成员或亲属的态度是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对家庭成员及亲属间盗窃虽然达到了普通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的规定标准,但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可犯罪处理。“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同时又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愤慨,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多次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经教育不改,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安的;盗窃无生活来源的亲属财产,造成其生活困难,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挥霍浪费,无法追回,给家庭成员和亲属造成重大损失的;盗窃主观恶性深,多次在社会上盗窃,因种种原因限制而盗窃数额不大,而又转为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的;因盗窃造成家庭成员和亲属关系劣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盗窃多少金额能达到条件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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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二、单位可以构成盗窃罪吗
关于单位盗窃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6年1月23日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请示批复规定:“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获取财产归单位所有,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主要的直接责任人员按盗窃罪依法批捕,起诉。”
2002年8月13日公布并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委会第11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指出:“近来,一些省人民检察院就单位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向我院请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单位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从上述批复来看,单位本身不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能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1997年3月14日通过的修订后的刑法,也没有规定单位盗窃罪,可见,从立法上看,单位不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
单位可以构成盗窃罪吗?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单位一般是不能构成盗窃罪的犯罪主体,而只有已满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构成此罪。另外,法律中也要求认定构成盗窃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直接故意,也就是说在间接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下进行了盗窃的话,那么这样的情况下也是不能认定为盗窃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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