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在进行债务法律诉讼时出现了证据短缺的情况,第一步应当是重新审视整个案件,研究并找出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增加新证据的可能性,例如,重新搜集相关的书面证据、实物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等。
此外,您还可以尝试与债务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从而获取对自身更为有利的证据,如通过聊天记录或者录音等方式,让对方承认债务的存在。若经过努力后仍然无法补充到足够有力的证据,那么就必须对继续进行诉讼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此时或许需要考虑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寻求一种能够令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
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注意证据的保存工作,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