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除了我们平时签订的那些条款,还有一个挺好的东西叫“保全”吗?这个主要就是保护我们债权人的权益,比如说债务人欠我们钱不还或者有别的行为让我们的债打水漂了,这时我们就可以用它来维护我们的利益。具体来讲,保全主要包含两个部分,一个叫“代位权”,一个叫“撤销权”。先来说说“代位权”,它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欠别人钱却不去要,结果导致我们的债也受到了损失,那我们就可以代替他去向那个第三方要钱。再说说“撤销权”,这个就更简单了,就是如果债务人做了什么事情让他们的财产变少了,影响到我们的债没法还清,那我们就可以请法院把这个行为给撤销掉。不过,想要使用这两种权力,我们得满足几个条件才行:
首先,我们得对债务人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其次,债务人得是真的没有去积极地争取他们的权利或者做出了伤害我们债权的行为;
最后,在代位权里面,债务人欠别人的钱得已经到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