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家暴情形下的离婚问题时,首先需要我们妥善保存与家暴行为有关的各类证据,例如报警记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受伤部位的照片等等。若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夫妻二人需各自提供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在内的各类证件及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并共同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申请。倘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请务必准备涵盖起诉书、身份证件、结婚证书以及家暴证据等在内的各项材料,交由当地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