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证明被告在婚姻缔结之前故意隐瞒其健康状况的事实,可采取以下策略:
首先,从双方的通讯交流中寻找到可能存在的线索。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仔细研究那些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以寻找关于疾病的明确或者含蓄的表述。
其次,寻找具有可靠性的证词也至关重要,这些证人包括了夫妻双方共同的朋友和亲人,他们或许能够提供有关病情的信息。除此之外,查看过去的病历、诊断报告以及其他医疗文件也是非常有益的。如果我们能够获取到被告在结婚前曾接受治疗的详细记录,那么这无疑将成为一份极具说服力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