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结果的得出所需时间一般设定为四十五天。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个期限是可以适当延长的,但是延长的时限不得超出十五天。若因涉及到繁复、疑难或特殊的技术性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更长时间来完成,那么经过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鉴定结果的得出时间还可进一步延长三十天。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