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而言,其在缓刑期内若无故意犯罪行为,将在满两年之后减为无期徒刑;
然而如若罪犯在缓刑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同样可于两年后将其刑罚减至25年有期徒刑(自刑罚执行之日计算)。但是,倘若罪犯在此期间有更为严重的故意犯罪行为且情节恶劣者,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核准后,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