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居间人故意向委托人隐瞒与订立合同息息相关的关键事实或是提供了虚假的信息条件,从而对委托人造成损失伤害,那么此类情况下的居间协议有极大可能被判定为无效。举个例子来说,假设该居间人已知晓所介绍之房屋存在重大的质量隐患,但对此却未向委托方进行如实披露。
此外,如果居间协议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如涉及到违法的交易行为或违背了公共道德规范,那么这样的居间协议也将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而归于无效。同样地,倘若当事人之间只是虚构了订立居间协议的意愿意象,实质上并没有真正的居间需求,那么这样的居间协议自然也会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