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买卖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卖方有义务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按时提供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商品。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例如自身管理不当或外部环境影响,卖方有时会出现违反合约承诺的行为,例如未能如期交货、提供的商品质量不及预期以及数量不足等情况。面对这些违约现象,买方有权利依据合同条款向卖方索取相应的违约金,其中可能涵盖了因重新采购所需物品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于货物延迟而造成的运营亏损等各类经济损失。
同时,买方也保留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原定合同责任、组织安排修复事宜或是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合法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