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法院拍卖房地产的过程中拍得之款未能完全覆盖债务,此时债权人仍然有权利持续对债务人追讨尚未清偿的债务。对于债务人而言,他们需继续负担起偿还剩余债务的职责,可能是借助于自身其他类别的资产,例如劳动所得的薪资、所拥有的车辆或者储蓄账户中的资金等方式来执行。与此同时,法院将有可能针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调查,以确认是否存在某些形式的隐蔽或转移资产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