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你的房子在抵押中不小心把房产证弄丢了的话,首先得去你所在城市的那个管理房子所有权的部门(就是那个叫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地方)提交个申请,要求他们给你补发一本新的房产证。这个时候,你得准备好一些东西,比如一份书面的申请表还有你自己的身份证件和房子的所有权证明等等这些文件。因为你的房子现在是被抵押出去了的,所以你还得告诉那个抵押你房子的人,也就是抵押权人,然后得到他的同意才行。等你拿到新的房产证以后原来的那次抵押登记还是会继续生效的。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