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你要是想在打官司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的话,得准备这么几样东西:首先,就是那个叫做“财产保全申请书”的东东上面要清晰地写清楚你想要保全哪些财产价值多少原因是什么之类的。然后你还得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比如户口本、护照或者是公司的营业执照啥的。再者,你得有一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当时的情况很紧急或者说如果不采取行动的话,后面的判决可能会无法顺利执行。最后你还得提供一些担保的材料,比如说保函、保证金等等。当然了,你还得告诉法官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比如说他们的银行账户号码、房子在哪儿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