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法院拍卖没人买的话,他们往往就会再试试看搞第二次拍卖。在这个时候,有时候他们也会稍微调整一下自己定下来的保留价格,不过每回降价的幅度都不允许超过上一次保留价的20%!最糟糕的情况是,第二次拍卖还是没能卖出去的话,法院就有权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把那片子卖的钱给申请执行的人,或者其他的执行债权人去抵债。不过要是人家申请执行的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觉得不要或者真的没办法把这些钱给他们抵债的话,法院也只好解除对那个东西的查封和扣押了,然后还给在案的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