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这个问题就得看你是哪种类型的合伙企业了。假如说你们这家公司还没好好把账算清楚,想要分钱的话也不是不行,不过得全体合伙人大家都同意才行;或者,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种特殊情况,比如合伙人之间已经明明白白地约定好了,只要满足特定条件,那就不用清算也能分钱。但是,这种情况真的还是挺少见的,而且还得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些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