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刑事再审案件,其审判期限往往应自法院决定进行提审或再审之时起,在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予以完成。若因极为特殊的情形需要延长,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则可适当延长,但总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新审判的期限】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