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警察部门在特殊情形下拥有权利对机动车实施暂时扣押。例如,在事故责任尚不明确或涉及证据收集需求时、车辆涉案于非法活动等现象发生时,都是权限范围之内。此举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畅推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交通秩序的稳定。若经技术检查发现您所驾之车存在重大隐患可能危及交通安全,抑或是因为您涉嫌酒后驾车、无照驾驶等违法行为引发了交通事故,那么警方也有理由采取类似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