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仲裁跟打官司这俩事儿可是有不少地方不太一样。
首先,我们得明白什么叫“仲裁”。说到这儿,你可能会好奇,它是不是跟“打官司”差不多?其实不然,仲裁这个东西有点儿自愿性质,需要我们自己跟对方先商量专门签订一份仲裁协议才能进行。
另外我们再说说“打官司”,这个可不是说想打就打那么简单了,那是靠法律硬性规定才有的管辖权。
仲裁虽然看起来比诉讼麻烦点儿,但实际上它的流程还是挺灵活多样的。当事人之间有啥争议时,他们完全可以自己商量着选个合适的仲裁规则,然后指定自己信任的仲裁员来处理这件事情。还有就是,仲裁是注重保护隐私权益,所以整个过程都是秘密进行的,不向大众公开。
对比来看,诉讼的流程就要复杂好多了。很多时候,法院都会把闹矛盾的大家庭撕成两个法庭来审理,最后还得经过两次审判才能得出最终判决。
所以,当你面临纠纷时,如果能通过仲裁解决的话,那就最好不要去打官司。毕竟仲裁一次就能搞定,而且裁决结果出来之后马上就生效了;而打官司的话,可能要折腾好几次才能定下来到底谁赢谁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