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无疑被认定为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之规定,严禁任何人员在建筑结构内从高处抛掷物品或使物品从建筑物上自由坠落而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的行为。对于此类事件所引发的损害后果,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应由侵权人承担严格的侵权法定赔偿责任;然而,若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仍无法明确在此次事故中的侵权人为何方神圣,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与此次事故无关的关键证人之外,所有可能成为致害人的建筑物使用者都必须如数对受害者进行补偿。在承担了补偿责任之后,这类可能侵犯他人权益的建筑物使用人才有权向真正的侵权责任人追讨追偿事宜。同时,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作为建筑物的直接管理者,也应该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预防前述情况的发生;如果未能采取上述安全保障措施的话,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些机构将须承担因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产生的相应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