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比如说,咱们这个特别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里头如果有哪个合伙人或者好几个合伙人在做生意的时候因为故意或者犯了大错给公司搞出来一堆债的话他们可就要负起无限责任或者说要跟所有人一起来还这笔钱,而别的合伙人就只能用自己在公司里面的那份财产来负责了。但是要是这些合伙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不是故意或者是犯了小错搞出来的债务,还有公司本身的那些债务,那么全部的合伙人就要一起来负责,每个人都要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